【幼童軍技能章】
技能章標準內容節錄於“中國童子軍 幼童軍服務員手冊〈九十二年七月〉”一書
服務類
嚮 導
1.知道社區附近的名勝古蹟。
2.知道縣市政府、鄉鎮市公所、郵局、警察局、消防隊、外科醫院、車站之所在地並能嚮導。
表 演
1.曾參加各類表演兩次以上。
2.曾參加才藝表演兩次以上。
種 植◎
1.能在果園或花盆播種使它發芽。
2.能除草及除害。
3.能移植花草。
勞 作◎
1.能做家庭用具兩種。
2.能修護簡易玩具三種以上。
交通安全
1.知道交通規則的常識。
2.曾任學校糾察隊,具指導兒童過街的交通服務經驗。
3.能說明十種以上的交通標誌。
飼 養◎
1.能說出六種以上的動物之特徵和用途。
2.能飼養一種以上的小動物,並能說明其習性及生長情形。
義 工
1.曾參加淨山、淨河、淨灘等活動。
2.曾義務擔任社區整潔工作。
3.曾擔任醫院、圖書館…等服務工作。
環 保
1.參加跳蚤市場或義賣活動。
2.會利用廢物製作玩具或藝術創作。
3.搜集廢物作為遊戲器材。
4.能舉出三種以上化學物質污染環境的例子。
技巧類
歌 詠
1.發聲正確。
2.能唱幼童軍歌曲及一般歌曲各五首。
收 集◎
1.曾收集任合同一類之物品﹝如郵票錢幣火柴盒紀念章等﹞五十種以上,並能略加說明。
口 技
1.能學五種以上的動物叫聲。
繪 畫
1.能素描或寫生。
2.能畫三幅以上的一套漫畫。
音 樂
1.能讀五線譜。
2.能用一種樂器演奏三首以上之曲子。
3.能辨認五種以上樂器的音色。
模 型
1.作手工藝至少兩種以上。
2.能作動物或房屋模型。
書 法
1.能正確說出永字八法。
2.能使用毛筆臨帖一種,其結構筆劃正確。
資 訊
1.能以電腦上網蒐集有關資料並列印。
2.會收發電子郵件。
語 文
1.會作三分鐘即席演講。
2.會說一種母語(閩南語、客家語、原住民語),並簡述則故事。
3.會一種外國語言,並能作簡單交談。
健身類
舞 蹈
1.能做基本舞步六種。
2.能跳完兩支以上土風舞。
體 操
1.有領導作健身操的能立及經驗。
2.能作單槓、跳箱、墊上運動一項以上。
自行車
1.能騎自行車並能擦車加油。
2.能用正確姿勢上下車。
3.能連續騎乘自行車一公里以上。
體適能
1.能做「立定跳遠」一次為100公分以上。
2.能做「仰臥起坐」一分鐘內三十次以上。
3.能做「八百公尺」範圍內以300秒內完成。
4.能做「坐姿前體彎」達十公分以上。
游 泳
1.能游泳十公尺以上。
2.知道游泳前後的一般常識並能潛水十秒鐘。
球類運動
1.會打二種球類並知道其計分方法。
2.知道三種以上球類計分方法。
民俗體育
1.自己能踩高蹺至少行走十公尺以上。
2.能自己打陀螺、滾陀螺連續打轉一分鐘以上。
3.能靈活操作鐵環持續直線滾動達五公尺以上。
旅 行
1.知道旅行的一般知識。
2.能報告旅行的全部行程。
3.在旅行中能認識地區鄉土的自然與人文環境,並作成簡單紀錄。
休 閒
1.會演奏樂器三種以上。
2.能主持休閒活動遊戲五種以上。
3.能領導唱和跳三首歌曲以上。
註:有◎記號者,可由幼童軍家長認可。